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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交通实现京津冀一卡通互联互通

2018-01-02 12:34

      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王昊男)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交通委了解到,2017年12月30日起,凡标有“交通联合”标识的“京津冀互通卡”,均可在北京地面公交(除定制商务公交)、轨道交通线路及京津冀区域内接入省级平台城市的指定线路刷卡乘车。北京市公共交通基本实现与京津冀区域内接入省级平台城市(天津市、河北石家庄、保定、廊坊、张家口、唐山、秦皇岛、承德、沧州、邢台、邯郸、衡水)的互联互通,“一卡走遍京津冀”的出行模式已初步形成。

     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交通一体化先行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利民、惠民提升京津冀区域百姓出行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北京市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建设工程历时三年。 期间,北京市地面公交系统共升级改造线路共计1296条,涉及车辆25475辆,改造刷卡机具60000余台;轨道交通系统19条线,345座车站,升级6300台票卡读写器,15000台设备。目前,北京市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功能已基本实现。

      此外,在建设北京市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的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牵头天津市、河北省,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设计了京津冀区域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组织架构、业务规则、运行机制,并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承建了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区域中心。该中心将承担区域相关业务规则制修订、运营管理、清分结算、系统运维,以及终端设备和卡片应用检测等职责,为京津冀区域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区域接入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提供了技术与管理平台。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京津冀互通卡”在发卡地刷卡享受发卡地公共交通刷卡优惠政策;跨区域使用时,乘坐地面公交享受当地现行刷卡优惠政策,乘坐轨道交通按当地票价执行。“京津冀互通卡”不可透支使用,持卡乘坐公交时,卡内余额须大于等于当次乘车上车站点至最远端站点的刷卡折后票价;持卡乘坐地铁时,卡内余额须大于等于单程最高票价。同时,京津冀互通卡不支持在异地办理充值、退卡、退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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