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海上运输航线代码》修订解读

2026-05-29 13:11

交通运输部于2026年5月19日批准发布推荐性行业标准《海上运输航线代码》(JT/T 470—2026),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一、修订背景

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重要演讲,首次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经贸合作与海洋互联互通指明了方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持续加速的当下,海上运输作为国际贸易中占比最高、最核心的运输方式,其支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各国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提出,更为优化海上运输网络、深化国际海洋合作提供了关键路径。

历经十余载实践,“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互利共赢理念已持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25年4月15日,在赴吉隆坡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星报》《阳光日报》同步发表题为《让中马友谊之船驶向更加美好的未来》的署名文章。文章明确提出深化两国在海上合作等领域的务实举措,既是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理念的一脉相承,又以具体合作方向为牵引,为中马携手拓展海上运输协同、升级经贸往来质量注入新动力,推动区域国家在海上运输、经贸往来等领域的合作迈向更深层次。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全球海上贸易量持续攀升。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公布的数据,2022~2024年,全球海运贸易量从120亿吨增长至125亿吨,全球超过80%的国际贸易货物通过海运完成运输。随着海上贸易规模扩大,新航线不断开辟,但原有航线代码逐渐暴露出缺失、编码表述歧义等问题,导致船舶运输与运营管理中出现编码使用混淆、信息理解偏差等情况,难以满足当前行业发展需求。

为满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企业对海上运输航线的标识、信息处理与交换的需求,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启动了行业标准《海上运输航线代码》的修订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在中国沿海与世界海洋航区之间航行的航线编码要求、编码方法,适用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对海上运输业务中航线的标识管理与应用。

从不同主体视角来看,本标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来说,统一编码方式为航线数据规范化管理提供核心工具。一方面,通过标准化编码,主管部门可精准掌握各航线运营状态、运力分布、货物流向等信息,为航线规划、运力调控、安全监管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标准化编码统一了行业统计口径,提升行业数据准确性与权威性,为行业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对海运企业来说,统一航线代码可简化内部数据管理,减少因编码混乱产生的系统维护与数据校对工作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对货代与物流企业来说,标准化编码实现了与上下游主体(船公司、港口、报关行)信息互通,减少因编码不一致导致的操作失误,提升运价备案、舱单传输等环节的处理效率;对无船承运企业,按标准编码规范填写航线信息,可配合航交所实现数据自动校验,避免备案被驳回,有效缩短业务办理周期。

三、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订内容概述

本次修订围绕船舶海上运输航线代码的“编码要求”与“编码方法”两大核心展开,重点完善了以下内容:

新增3项术语和定义,分别为“海洋航区”“海上运输航线”“航线港序代码”,进一步明确标准适用范畴内的核心概念;规范航线标识规则与标准代码引用原则,确保编码使用的统一性与规范性;新增“海洋航区名称代码表”,明确规定海上运输航线起讫点所在世界海洋航区的名称及对应代码;细化海上运输航线代码的编码方法,清晰界定代码结构及不同结构对应的编码规则。

(二)编码要求

1.  航线标识

海上运输航线代码需确保标识的唯一性,不得出现交叉、重复情况。具体标识形式为“起点地名-终点地名”(中间以分隔符“-”连接)。其中,航线的起点和终点需由其所在海洋航区、国家或地区、港口的汉字或字母名称组合标识,同时要按照相关标准代码,对其代码进行组配。

2.  标准代码的引用

为保障编码通用性,不同维度的起讫点信息需按以下优先级引用标准代码:

国家和地区代码:优先采用GB/T 2659(所有部分)规定的字母码,该标准未规定的世界各国和地区(不含中国)采用UN/LOCODE规定的字母码;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地区代码:优先采用GB/T 15514规定的口岸及地点字母码,此标准未包括的地名则采用GB/T 2260规定的行政区划字母码;

起讫点港口代码:优先采用GB/T 7407规定的港口字母码,该标准未规定的港口采用UN/LOCODE规定的港口字母码;

起讫点所在的世界海洋航区代码:其采用的名称和代码需从标准中列出的海洋航区名称代码表中选取。

(三)编码方法

海上运输航线编码遵循规范化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1.代码基础结构

完整代码结构:由17位字符构成,具体包括4位数字码、10位字母码,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3位特定分隔符(“-”“:”“-”)。

实际应用灵活度:采用不定长结构,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代码长度,以适配不同场景下的航线标识需求

起讫点标识方式:既可以采用航区、国家和地区或港口的单一标识码,也可以采用其中两种数据元组合形成的复合码。

2.不同类型航线的编码规则

航区航线代码:用于快速区分“世界不同海洋航区之间”的航线,其采用基本代码结构中“:”分隔符之前的部分。航区代码从海洋航区名称代码表中选取,每个航区对应唯一的2位数字代码。

国家(或地区)航线代码:用于标识“某两个国家/地区之间”的航线,以基本代码结构中起讫点的两位国家代码表示。

港口航线代码:用于标识“两个具体港口之间”的航线,同样以基本代码结构中起讫点的港口代码表示。

航线港序编码:当同一航线的起讫地点相同但中间挂靠港不同时,需采用航线港序代码,即在起讫点代码中间插入主要中间挂靠港或地点代码作为区分标识(形成代码组合);此方法亦适用于国际循环线及钟摆线的标识

 

文稿编纂: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赵子聪

文稿审核: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田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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