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修订解读

2026-01-20 16:2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0月31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GB/T 20068—2025),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一、修订背景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提高航行效率的关键技术。随着中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船舶数量的增加,AIS的作用日益凸显。国家高度重视船用设备的技术规范与应用,2021年4月29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关系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船用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009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相继通过《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关于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设备安装配备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自动识别系统中文编码规则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对船舶管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设备安装、检查和中文编码规则提出要求,但配套的技术规范还不完善。

2002年,为推动船载AIS应用,交通运输部首次以ITU-R M.1371-1《在VHF海上移动频段采用时分多址(TDMA)技术的通用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技术特性》为基础编制国家标准《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并于 2006年正式发布实施。2010年,考虑到AIS技术的快速发展和ITU-R M.1371的不断更新迭代,交通运输部以ITU-R M.1371-4为基础,对《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GB/T 20068-2006)进行修订,并于2017年正式发布实施。鉴于ITU通过了最新的ITU-R M.1371-5,为确保我国AIS技术发展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高船舶导航安全性和系统兼容性,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提出以ITU-R M.1371-5为基础,对《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 GB/T 20068-2017)进行再次修订。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在甚高频水上移动频段内使用时分多址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操作特性、技术特性、通过DSC报文进行AIS信道管理、远程应用、特殊应用报文、发射分组排序、采用CSTDMA技术的B类AIS、AIS报文及对使用脉冲方式发射的台站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以及相关台站设备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解决采用AIS系统在技术标准和应用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设备的技术要求,有利于规范AIS设备和服务的应用,提高标准符合度,确保AIS设备功能的完整性和使用的可靠性,有效提升AIS服务效能,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有助于提升船舶航行安全,增强海上交通管理效率。同时,本标准的实施也将促进AIS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推动我国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为我国海上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标准修改采用ITU-R M.1371-5《在VHF海上移动频段采用时分多址(TDMA)技术的通用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技术特性》。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对比,本标准在性能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测试要求等方面达到了同等水平;同时增加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配套技术规范,更加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与2017版标准(GB∕T 20068-2017)相比,本标准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修订:

(1)操作特性: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对总体要求、AIS设备、海上识别码、信息内容、频段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相关性能指标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2)技术特性: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AIS结构、AIS各层功能概述、传输层、网络层、链路层、物理层的技术特性和技术要求。

(3)远距离应用: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AIS远程应用的总体要求、通过接口至其他设备方式的远程应用、通过广播方式的远程应用等技术要求。

(4)特殊应用报文: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特殊应用报文的总体原则、二进制报文组成、应用标识符定义、功能报文定义、二进制数据结构、创建功能报文指南、起草功能报文指南、有关国际功能报文系统的定义等内容的技术要求。

(5)发射分组排序: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发射分组排序对台站应用层通过PI在VDL上进行信息交换的技术特性。

(6)采用CSTDMA技术的B类AIS: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B类“CS”AIS船载台的定义、总体要求、性能要求等内容的技术要求。

(7)AIS报文: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AIS报文的类型、报文概述及详细的报文说明等技术特性。

(8)AIS脉冲方式台站:根据ITU-R M. 1371-5的规定以及对AIS管理、研究、生产和应用单位的调研,规定了使用脉冲方式发射台站的总体要求、收发机特性、发射机要求、同步精度、信道接入方案、用户ID等内容的技术特性。

四、实施注意事项

本标准发布后,建议主管部门通过培训、网络、视频等多种途径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标准的贯彻实施。应根据新标准,指导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以及相关台站设备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对于与新标准不一致、不规范的产品,应按新标准进行整改。

考虑新标准实施前需完善AIS相关设备和服务系统的配置,并进行宣贯,建议过渡期为6个月,且该标准发布实施后,废止GB/T 20068—2017。

 

文稿编纂: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桑凌志

文稿审核: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田士海

中心直属企业

关于中心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CTTIC)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承担的主要职责为:一是为部和行业服务保障。主要包括部及行业应急、海上遇险安全等特殊通信,通信导航、无线电和信息化等运维、保障和服务,部信息化项目建设……[详细]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版权所有、主办: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www.ctti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后身1号(100011) 总机:+86-10-65292114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