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实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OES/202504/CTTIC193
1.招标条件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25〕3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
2.2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升级信用监管系统、综合执法系统、运输管理系统、行政办公系统等功能;
(2)建设升级信用分级分类等业务库、执法分析等主题库,对信用监管等数据进行治理,购置临时身份证明数据校验服务、部分高等级航道数据;
(3)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基础上,升级完善网络、安全、密码等内容,升级改造综合会商报告区音视频设备;
(4)完成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离退休干部局管理信息系统的信创适配改造;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包划分:本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共分为1个包。
2.4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软件开发、软硬件设备购置、数据工程建设、系统信创适配改造等,包含但不限于系统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开发、产品供货、调试、联调、交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培训、技术文件归档、维保等全过程管理及服务,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信创适配改造,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升级,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第三方测评工作,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完成后的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
3.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带详细技术方案进行投标。
4.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2财务要求: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应具有赋码标识,如至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完成2024年审计的,可提供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3年1月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4.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至今(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且项目已完成(类似项目指:信息化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4.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盖章承诺函);
(5)被各级党政机关、军队等部门和机构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列入预警或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4.5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团队不得与在建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其他工程实施项目的人员重复(提供盖章承诺函);
(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盖章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无因虚假投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情形(提供盖章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无因实施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存在问题,受到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情形(提供盖章承诺函);
(5)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提供盖章承诺函)。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13671042938@126.com进行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电子招标文件通过邮件的形式发给投标人。
注:请投标人在发送报名邮件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张洪亮;电话:13671042938/010-8528538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8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第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定标原则
本次同期招标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和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创适配工程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同步实施,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整体架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同时参与上述两个工程实施项目的投标,只能中标一个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项目中均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中标人:
(1)按照下列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每个项目的中标人,顺序如下:
1)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实施;
2)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创适配工程实施。
(2)如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创适配工程实施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工程实施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此条款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放弃声明确定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创适配工程实施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招标人官网(www.cttic.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后身1号
电 话:010-652933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
邮政编码:200090
电 话:010-85285387
传 真:010-85285527
联 系 人:张丽洁
电 话:18911987205/010-85285387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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