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系列标准《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第8~12部分解读

2023-07-17 15:12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6月25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系列标准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第8~12部分(JT/T 1385.8~1385.12—2023),自2023年12月25日起实施。

一、制定背景

电子证照是指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颁发的、能够证明资格或权利等凭证类文件的数据文件。2018年11月16日,国家正式发布《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GB/T 36901—2018)、《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GB/T 36902—2018)、《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GB/T 36903—2018)、《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GB/T36904—2018)、《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GB/T 36905—2018)和《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GB/T 36906—2018)6项国家标准,指导电子证照应用和共享。同时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2019年第716号),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定了电子证照的法律地位和推广应用方式。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不断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证照正在大力开展应用推广,逐步替代纸质证照,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便民服务中发挥作用,提升了行政效率,便利了人民群众办事。但在交通运输领域缺乏行业电子证照标准指导应用,各类证照在版式样式、信息内容上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统一,给电子证照共享、互认互信和跨地区网上办事带来困难。为解决以上问题并推动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全面应用,交通运输部开展了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一)统一水路运输行业电子证照

水路运输行业各领域证书样式繁多不统一,各证书相同的内容类似的表述也多种多样,为加强与国家标准的衔接,强化行业标准的规范性和协调性,按照国家提出的“简单实用、与时俱进、节能环保”的原则,本系列标准对水路运输各类型证照照面上的表述与式样做了规范统一。

(二)有助于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

电子证照作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的重要数据基础,是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推进交通运输服务创新发展,加速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使用本标准指导交通领域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生成、存储、交换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优化证照管理和服务职能,促进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的确立,推动解决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电子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三)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和共享

推广应用电子证照,能够显著提高部委间、部省间的证照信息共享效率,大大减少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重复采集信息的投入,有效降低政府的信息交换以及人力、时间等管理成本。电子证照标准作为证照数字化的重要元素,为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可信数据开放、证照互信互认提供有力支撑,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数字化监管能力。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规定和适用范围

水路运输电子证照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文件要求、外观样式及信息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的生成、数据处理、交换与共享。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制定的依据及数据来源的核心主要包括已颁布的多项国家、行业数据元标准,例如GB/T 7408、GB 32100、GB/T 33190、GB/T 33481、GB/T 36901~36906系列电子证照标准、JT/T 69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等。

(三)文件要求

五个电子证照文件符合GB/T 36905的规定,按GB/T 33190的要求生成版式文档格式;同时,共享服务的接口符合GB/T 36901及GB/T 36906的规定。

(四)电子证照外观样式

电子证照在外观样式设计过程中,主要从两个角度出发:

第一,电子证照外观样式设计以在用实体证照为基础,同时保持与水路运输电子证照其他部分的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标准《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GB/T 36905—2018)第8章照面样式要求。

第二,结合电子证照国标及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实际要求,标准从规格尺寸、版面内容及编排(徽标、标题、表格及线条编排、记载事项信息、边框、底纹、电子印章、二维码、监制信息)、样式等方面进行约束,以便电子证照的规范生成和电子证照库的统一建设。

(五)电子证照信息内容

在规范五个证书电子证照包含的信息内容上,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关于元数据的指导原则和在用实体证照的照面信息。

依据国家标准GB/T 36902和GB/T 36903的规定,电子证照标准包含证照三大类文字信息:基础信息、业务信息及加注件信息,其中,基础信息按照GB/T 36902和GB/T 36903的规定共有19个元数据项,加注件信息按照GB/T 36903的规定共有4个元数据项。业务信息根据证照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扩展。

1.第8部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信息的业务信息定义了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济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批准机关及文号、证书状态等9个元数据项。元数据项的确定主要是在《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补充。证书状态元数据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规定了值域代码。

2.第9部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

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信息的业务信息定义了包括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船舶类型、建成日期、船舶经营人、注销原因等13个元数据项。元数据项的确定主要是在《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补充。关联事项、注销原因元数据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规定了值域代码。

3.第10部分: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电子证照的业务信息定义了办公地址、经营地域、经营项目、作业场所、作业方式、作业危险货物品名等12个元数据项。元数据项的确定主要是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21号)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34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补充。证照类型、经营项目、证书状态等元数据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规定了值域代码。

4.第11部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电子证照的业务信息定义了包括港口设施名称、经营人名称、服务船舶类型、发证地点以及年度核验信息等21个元数据项。元数据项的确定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14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补充。服务船舶类型、证书状态元数据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规定了值域代码。

5.第12部分: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业务信息定义了包括照片、资格类型、装卸管理资格的货物类型、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11个元数据项。元数据项的确定主要是在《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29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补充。证书状态元数据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规定了值域代码。

(六)附录

按照现行实体证照的编号规则,系列标准给出了五个证书电子证照的编号规则。

四、实施注意事项

水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启用后,纸质证照停止使用或并行使用,应按照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要求执行。电子证照文件的查询和验真服务由电子证照发放系统提供。本系列标准的内容引用了GB/T 36901~36906电子证照系列标准和JT/T 69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系列标准的相关内容,标准实施中应加强与相关标准的协同应用。

 

文稿编纂: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张世晖 刘婷

北京国交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李红

文稿审核: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田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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